咨询热线:

186-6627-6068

律师介绍

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手机号码:18666276068

邮箱地址:13776695015@163.com

执业证号:13201200610493975

执业律所: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婚姻房产

小产权房可继承吗

我们知道,小产权房是没有房屋产权证的,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一旦涉及到拆迁,可能一分钱都没得补,属于违规建筑,但还是很多人会选择买小产权房,毕竟价格比商品房便宜很多,那么,小产权房可继承小产权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小产权房可继承

  小产权房继承的条件是房屋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小产权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

  1、遗赠抚养协议是财产所有人与其他人约定的,生前由义务人对财产所有人尽赡养义务,待财产所有人死后将财产赠与义务人的行为。义务人不尽赡养义务的,不能取得遗产。遗赠抚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

  2、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继承人不需要在被继承人生前尽任何义务,单凭遗嘱内容就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遗嘱抚养协议具有优先于遗嘱的效力。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3、《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这条规定,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个以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可以否定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否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全部存在的时候,只能按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才能按法定继承办理。

  、小产权房买卖流程是怎样的

  小产权房合同的效力以认定无效为原则,以认定有效为例外,例外的情况是:如买卖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过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农村住宅即所谓的小产权房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并禁止向城市居民出售,但并没有禁止小产权房在同一集体组织成员之间流转、买卖,根据私法原理,法无禁止即可为,我国法律法规并没有禁止本集体成员之间的小产权房进行买卖,因此,只要同一集体成员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一般认定该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效。

以上就是相关内容介绍,看了文中内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小产权房继承的条件是房屋是被继承人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小产权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遇到此类纠纷也懂得怎么做了吗?如果您不知道如何操作,可在线向律师免费咨询,或者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帮助您。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号码:18666276068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copyright © 2019 王勇律师,南京离婚律师,专注离婚诉讼案件,提供南京离婚诉讼在线咨询服务,找南京离婚诉讼律师,选王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