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86-6627-6068

律师介绍

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讲证据、熟知法条、深谙法理;拥有十几年婚姻家...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勇律师

手机号码:18666276068

邮箱地址:13776695015@163.com

执业证号:13201200610493975

执业律所: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离婚

复婚还需要再办理结婚登记吗?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申请离婚。那么,既然可以离婚,自然而然的也就可以复婚了。当然,复婚也是建立在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那么复婚还需要再办理结婚登记吗?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复婚需不需要再办一次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有关结婚登记的规定。所以,婚姻当事人离婚后,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想恢复夫妻关系,就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重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结婚证书,收回离婚证书。如果当事人离婚后没有再次办理结婚登记即一起生活,应视为同居关系,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复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1、中国公民: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下同)、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离婚或丧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2、外国公民: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或丧偶的,如离婚或丧偶证件系居住国出具的,该证件须由居住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3、外国侨民:

  (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三、复婚手续如何办理?

  申请复婚和申请结婚的手续差不多,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声明书。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3、签名。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5、复婚登记证。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复婚还需要再办理结婚登记吗的相关介绍,复婚可能对双方以及双方的家人都是有所好处的,如果在有孩子后选择离婚可能会对孩子造成一定的阴影,在复婚后,可能对孩子的教育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孩子也有一定的好处。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手机号码:18666276068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2306室

copyright © 2019 王勇律师,南京离婚律师,专注离婚诉讼案件,提供南京离婚诉讼在线咨询服务,找南京离婚诉讼律师,选王勇律师。